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体检。由选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并将确定的考察人选名单和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派出考察组,对进入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如某一职位对象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者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选调资格的,则从相应的同一职位高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岗位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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