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素质(技能)测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及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素质(技能)测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素质(技能)测试、面试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素质(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公务员职位
1.时间:2016年9月16日全天。
2.集中地点: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3.素质测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技能。考试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
4.有关要求:参加素质测试人员于9月16日上午7:30到指定地点集中。考生凭《素质测试、面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指定地点。8: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事业01职位
1.时间:2016年9月16日上午8:30。
2.技能测试地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绣山实验楼E栋二楼计算机实验室。
3.技能测试方式:通过指定相应打字软件测试计算机文字处理录入操作技能。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技能测试成绩=录入的正确字数÷应录入的字数×100,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有关要求:参加事业01职位技能测试考生于测试当日上午8:30起凭《技能测试、面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绣山实验楼E栋二楼并进入相应的计算机实验室,9: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事业02职位
1.时间:2016年9月16日上午9:30。
2.技能测试地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绣山实验楼E栋二楼计算机实验室。
3.技能测试方式:重点测试多媒体应用制作技能。采取现场运用MicrosoftPowerPoint软件制作一个演示文稿和运用EDIUSPro8非线性视频编辑软件编辑一段视频。
技能测试成绩=制作演示文稿成绩×30%+视频编辑成绩×70%,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有关要求:参加事业02职位技能测试的考生于测试当日上午9:30起凭《技能测试、面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绣山实验楼E栋二楼并进入相应的计算机实验室,10: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2016年9月17日。
(二)面试地点: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办公楼,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测试方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面试人员面试当日上午7:20起凭《面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8:1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候考室。
四、素质(技能)测试、面试对象
1.参加素质(技能)测试人员。根据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素质(技能)测试人员。职位报考人数不足1:5的,该职位全部考生进入素质(技能)测试环节。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素质(技能)测试人员。
素质(技能)测试考生名单详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附件1)。
2.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报考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机关公务管理中心01职位人员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01职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技能测试成绩并被当场告知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务员职位和报考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机关公务管理中心事业02职位参加素质测试(技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领取素质(技能)测试、面试准考证时间
(一)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04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0857-8571189。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注意事项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或通讯不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