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对在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考试时笔试成绩予以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考区地级市人社局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现就我市加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6年9月20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审核对象
加分审核对象为符合加分条件且已在报名系统填报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的报名成功考生。
三、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凡报名时申请笔试成绩加分的,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须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表》(须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审核的,须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表》(须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代为办理人员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但有证书号的,除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由县(市、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四、提交材料地址及联系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市人社局办公大楼805室;咨询电话:0663-8220380。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