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县财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