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信宜市人民医院、信宜市中医院、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宜市慢性病防治站、信宜市第三人民医院、信宜市广仁骨伤科医院等市直医疗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以及具备相应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院校往届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的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信宜市市直医疗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名额信息表》)。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信宜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承受岗位日常工作。
2、学历要求:所有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院校三年及以上毕业,具体各专业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9月28日止。
4、其他要求:⑴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⑵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曾被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及终止合同人员;④自2014年以来,在我市公开招聘中违约放弃聘用的;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及专业岗位、名额
本次市直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信宜市中兴二路)。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并提交《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附件1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3张。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视为放弃加分。
5、其他
(1)应聘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所有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证件原件报名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归还报考人员,复印件、报考证明统一为A4纸格式。
(3)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提交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网、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两个网站公告,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试题命题专业按以下分类:(1)临床(含病理、康复、影像、预防医学),(2)护理,(3)检验(医学检验、卫生检验),(4)药学,(5)中药学,(6)中医学,(7)综合(含病案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所有类别(专业)科目均由省统一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
凡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合格分数线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两个网站同时公布。
(三)面试(占总成绩40%)
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网、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两个网站公告。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和面试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
(四)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对象名单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两个网站公告。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体检,否则,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两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自2014年以来,在我市公开招聘中,存在因毁约不到岗,或服务期未满违约辞(离)职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进行填报,如有疑义,请自行查阅。
5.凡被聘用的医、药、护、技专业人员,须4年内取得相应有效执业资格,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个人档案材料在规定政审时间前未到信宜市人才交流中心或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8—8815211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13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