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⑵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曾被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及终止合同人员;
④自2014年以来,在我市公开招聘中违约放弃聘用的;
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