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自2014年以来,在我市公开招聘中,存在因毁约不到岗,或服务期未满违约辞(离)职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进行填报,如有疑义,请自行查阅。
5.凡被聘用的医、药、护、技专业人员,须4年内取得相应有效执业资格,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个人档案材料在规定政审时间前未到信宜市人才交流中心或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