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人员3名(劳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洪泽县范围内招聘统计类专业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统计人员3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以上统计职称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
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洪泽县户籍(具有初级以上会计、统计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至二岁);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半年内受过行政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洪泽县统计局办公室(县行政办公中心820室)。
3、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注意事项:登录洪泽县统计局网站(http://tjj.hongze.gov.cn/)下载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填写的《洪泽县统计局统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与录用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1:3。
笔试:(1)满分100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岗位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面试:(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 (2)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
4、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洪泽县统计局办理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每月工资总额不低于2000元,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人:张彬13915142099严燕15152835777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