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