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小学、各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饶平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今年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3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县青少年宫(饶平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768—7501041
三、测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
1、测试内容
a、试讲:被测者根据申请认定资格的层次学科,自选现行教材一个课时的课程课题,写好教案(教案在试讲前缴交评委三份),用说课的形式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
b、面试5—10分钟,包括:
(1)被测者自我介绍(内容:姓名、单位、简历、学历等)。
(2)讲自己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或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一个例子。
2、评分标准:
面试和试讲总成绩分别为100分,测试成绩取评委的平均分,合格分别为60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收费:根据粤价函(2010)814号文规定,每人收取认定费用240元。
五、参加测试人员,试讲及面试前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给评委核对。
请须参加测试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测试。
饶平县教育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