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决定开展2016年下半年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汕尾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未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规定等级的教师。
(二)年满16周岁的户籍在汕尾的社会人员(户籍不在汕尾但工作在汕尾的须提供工作证或单位证明)。
(三)不接受高等院校在校生报名。
二、有关事项
(一)测试地点:汕尾市普通话测试站。
(二)测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23日、29日、30日,11月5日、6日,共6场。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10月12日。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2016年10月15-16日。各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按《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上的缴费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缴费确认。
2.报名确认和缴费地点:汕尾市红海中路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普通话测试室。
(五)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和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报名、培训和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见《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二)培训地点:汕尾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采用面授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老师由市语委办聘请省语委认可的国家级或省级测试员担任。
四、测试
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汕尾市普通话测试站参加测试。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社会人员缴交测试费50元(在校学生减半,缴交测试费25元),培训费60元。
六、有关报名、测试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考生测试流程等详细说明,请登录【汕尾教育信息网】“汕尾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栏目参阅。
七、证书寄送
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市语委办从省测试站集中领回证书,再委托快递公司寄送给考生,原则上只寄送等级达到二乙以上(含二乙)的证书。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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