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16年下半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盐城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8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