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直属市城镇排水管理处2016年招聘人员办理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大中专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