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失信行为,愿从事公证工作,能胜任岗位工作;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25-40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及以上;
5.愿意长期从事公证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6.具有与公证员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字表达和电脑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