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职位,须进行笔试,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5名(含末位名次并列的)进入面试。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试题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选调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3人。监督小组一般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组成。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