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03-A11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