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6]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
组 长:郭海敏
副组长:金焱明 吴劲松 金 鑫 崔青山 凌新华 江万哲
组 员:周书航 张 涛 马春明 崔月政 李则俊 王中梅 毛德波 曹阳红
谭泽春 张大春 张 旭 彭礼进 谢作喜 邹 斌 杨 泓 向 宇
许 战 张 科 丁明霞 任 倩 王 辉 刘金科 文启华 王 雨
马小佼 康建虎
二、总体方案
(一)复审对象
2016年入学的所有新生。
(二)复查内容
1.考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传送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逐一核对;
2.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及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3.艺术学院、体育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三)时间安排
1.9月26日召开201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会部署复查工作。
2.9月26日-10月16日,各学院安排工作人员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3.10月17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上报资格复查书面总结和复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
4.10月17日—10月22日,处理审查相关问题。
(四)复查工作流程
1.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1)组织填表
填写《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附件2),情况调查表所涉及的内容均为考生应知范围,在填写表格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以班级为单位,不事先通知,可选在上课时间安排填写;
②学生填表时中途不得离开,不得由他人代填,记忆不清的可以按大致印象填写,但不得留空或不填;
③填表时间应控制在20-40分钟内,即填即收。
(2)收照片
要求新生填表后将本人免冠照﹙入学后,一寸、两寸均可﹚一张写上自己的姓名,由熟悉学生的工作人员核对后,贴在表格上。
(3)核查
将收上来的表格与该生高考纸介质档案和招生办公室下发的《长江大学新生电子档案》逐一对照核查。
2.专升本学生资格复查
(1)收齐学生的专科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核实是否与本人一致。
(2)将学生专科毕业证(原件)进行网上验证是否真实。学历文凭查询网址www.chsi.com.cn,输入证号和姓名可免费查询到应届毕业生文凭真伪。
3.总结
新生资格复审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集中组织。根据复审情况撰写书面总结、填写复查情况统计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至招生办公室。若经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现象,请及时上报招生办公室。
三、复查注意事项
1. 对于材料不全或者考生号、姓名、照片等重要信息有疑点的,要迅速核实清楚。
2.对有疑问的学生,可选派有经验的人员采取询问的方式逐项搞清,对重点怀疑的对象,特别是新生入学时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扫描或使用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报到注册的学生,要使用身份证扫描器对这些学生身份证信息进一步扫描验证,要调查、取证、落实,写出书面材料。
3.对确系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本人一定要有书面交待材料,包括:真实姓名及家庭情况;与被冒名顶替的学生是何种关系;通过何人介绍,中介人是谁及详细情况;入学通知书是如何得到的等。
(2)要注重对中介人的调查,通过录取通知书的传递环节,找到中介人有关证据。
(3)学校将参与违纪的有关人员调查材料及对考生的处理结果报省招办备案。
四、复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新生资格复审是为了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成立专班,在统一时间内抽调骨干,集中力量做好自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班主任、辅导员要亲自参与。
2.讲究方法,注意保密。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中涉及到所有学生信息,不能随意对外提供。对已证实属于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由学校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在对学生未做统一处理前各学院和参与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散布或扩大影响。
五、复查监督
举报电话:0716-8060993 举报信箱:jwxfk@yangtze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6年9月23日
附件1:长江大学201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
易贤下载网:2016年长江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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