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10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