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中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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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近2年内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要求毕业时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或技能等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请递交《城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二),同时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详见附件一。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各招聘单位自定。初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初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不低于1:3比例推荐进入复试的考生,经城中区人社局核定,确定复试人选。
(二)复试
复试时间及地点待城中区人社局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复试的形式为片段教学+答辩。
(三)考试结果的使用
在复试的面试成绩60分以上(复试时开考比例不足1:3的需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复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愿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
五、考核及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城中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核合格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城中区人社局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柳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然后按《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办理进编审批和聘用等相关手续,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不合格或是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经区人社局同意,可从复试的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复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