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及待遇
党委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精武镇党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党委办公室通知聘用人员入职。具体工资待遇按照《精武镇机关协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87923521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