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附件1)通知精神,接佛山市医考办的通知和安排,现将我区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市医考办审核、省医考办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各考生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2016年9月1日以前被医疗机构录取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我区参加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17年度拟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严禁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备案。
二、各单位收集备案人员信息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超过一页的每页必须注明表格名称、页码和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1月11日前将原件与电子版(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送至禅城区卫生监督所。逾期视为放弃备案,名单一旦上报省医考办,无法申请增加或者修改。
(联系人:郑跃丽,联系电话:82321982,电子邮箱地址:122627838@qq.com)
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zwgk.chancheng.gov.cn/chancheng/cc305/201610/397cb6e99d3a4be18275ccfb658d1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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