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治安防控,切实发挥好公安机关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中的尖刀作用,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县密集场所,治安检查站扩增警力,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50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此次公开招聘仅限男性,具有塔城地区户籍(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一八四团户籍),族别不限,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放宽报名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在1.68米及以上,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从事过协警工作,被公安机关辞退的;从事过协警工作,自主申请辞职两年内的;
12、其他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10月30日北京时间下午18点整结束(节假日正常休息)。
四、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办公室,联系人:杨草;联系电话:0990—6715829。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协警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进行报名。
六、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每门考试费40元。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若通过笔试、面试、体能、体检、政审招聘环节,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聘用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具体岗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在总分值合格的基础上分数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公安局协警领导小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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