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