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08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广西自治区批准成立。目前已在广西10个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发起设立3家村镇银行,初步形成了覆盖北部湾经济区及西江经济带的服务网络。我们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以服务和助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致力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内最具影响力的一流的特色中小银行。
为完善机制、增强活力,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团队,持续推进本行稳健发展,打造现代金融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长1名、副行长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一)行长1名。
(二)副行长2名,其中分管市场营销工作(侧重公司金融业务)1名,分管风控管理工作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品行、信誉好。
(2)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银行从业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较好,经营业绩良好。
2.行长的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5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内设主要业务部室副职、一级分行副行长(含相当职务)、二级分行行长,或2015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上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含相当职务),或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副职(含相当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7周岁(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且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或一级分行部门正职(含相当职务),或2015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上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总部管理的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或金融监管部门处级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
(3)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5周岁(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选聘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选聘人员任期三年,任期期满经董事会考核合格可以续聘。首次任期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董事会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任期时间连续计算),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参考同类银行市场化选聘高管的薪酬水平,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四、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步审查—面试—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核准任职资格—正式聘任。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10月20日—11月3日24:00时。
2.报名方式:可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1)网络报名:请应聘者登录本行官方网站(www.bankofbbg.com),点击右上方“人才招聘”,下载并填写《广西北部湾银行应聘报名表》。点击“在线应聘”进行在线报名,同时请将应聘报名表、全身彩照、近三年工作总结(突出业绩)、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重要奖励等)的电子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enlibu808@163.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行长”或“姓名+副行长(分管**工作)”。
(2)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前往南宁市青秀路10号(广西北部湾银行总行8楼809室),联系人:杨先生、江先生,联系电话:0771-6115337,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的材料一致。
(二)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及电话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
3.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我们将严格保密,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