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纳优秀人才,改革用人机制,促进事业发展,根据岗位需要,特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教育局科室文字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对象
新沂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及教育行政干部。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敬岗爱业、诚实守信、人品端正,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纪违规行为。
2.综合素质好,懂教育政策法规,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履行文字工作职责所需的公文知识和办事能力。
3.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
4.身心健康,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者优先,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时间为准)。
5.在基层学校工作五年以上(有一定学校管理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以一定形式发布招聘信息。
2.公开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采取个人申请,群众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 0)。
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科207室。
联系电话:0516-88922340。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寸照2张、1000字左右的自传、公开发表的文章(学科论文除外;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按报名条件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
内容:公文常识和写作,分值为100分。
时间:2016年10月22日。
地点:见笔试证。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现场出题,10分钟准备,5分钟演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值为100分。
6.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7. 党委研究。
8. 公示。
六、录用
试用期一年,若能胜任工作,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 沂 市 教 育 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