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除户口簿外),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名。
(2)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将材料1-11按顺序整齐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现场确认点、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和工作单位,提交确认点确认。
(三)审核认定:2016年11月25日-12月9日。龙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领取证书时间:自龙海教育局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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