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12年公务员考录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核时间:2012年4月5-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审核地点: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东台市北海路8号,市人防大楼17楼1719房间)
联系电话:89561719,85212617
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其他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复印件需加盖当地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出具所在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证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应按考录简章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有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