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2届高考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广大群众:
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2]4号)和《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我县将从2012年3月21日起进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及时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点
1、2012届在校就读考生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31日;
报名点:所就读中学
2、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4日---2012年3月26日;
2012年4月3日---2012年4月5日
报名点:绥阳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绥阳县招生考试中心)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上述条件,并符合《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的规定》(黔招委[2007]22号)的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所带证件
2012届在校就读考生:考生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往届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需带高中毕业证和已完善的《绥阳县2012年普通高考学籍户籍认定表》。
社会考生:考生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绥阳县2012年普通高考学籍户籍认定表》等证件(原件)。
外省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除带齐上述证件外,还必须带齐户口迁移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高一新生花名册)等材料。
未尽事宜,请在校就读考生前往就读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社会考生请在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6221144、6224528)。
绥阳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