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郴州广播电视大学拟公开选聘教师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在郴州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范围内(含县市区)选聘4名教师(具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2名、中学计算机教师2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广播电视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czdd.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具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2)中学计算机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专业;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中学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经历(2011年10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流程。
(1)报考资格初审。郴州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6年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底)。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资格复审。郴州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3.报名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时间均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北校区办公楼五楼)。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按规定的时间到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选聘考试岗位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向市人社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降低为1:2。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两科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一套试卷),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11月中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如达不到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面试分为2个环节:试教(上微型课)与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实际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和成绩计算。面试的2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50%+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50%。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违反体检纪律、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郴州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学校集体研究、市教育局同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正确对待竞争。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考试诚信库,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881080 288372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及举报电话:2881825。
郴州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