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面试方式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