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岗位1”并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住在和平区1年以上证明(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一寸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红、白、蓝三色均可)、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相关证明(符合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条件的携带)。
报考“岗位2”并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材料:退役士兵相关证件、学历证书、市内六区居住证明(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一寸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红、白、蓝三色均可)、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相关证明(符合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条件的携带)。
考生应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到所报考区进行资格审核。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服务费:45元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面试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面试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35号(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27306552
和平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