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1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属于河北区户籍)、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开具党员证明信(证明需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党组织红章,单位或企业公章视为证明信无效)、现居住地证明(河北区居委会开具的本人居住地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到面试资格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日(周二上午9:00-11:30)
面试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面试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面试服务费缴费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至8日24: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1月10日9:00至11日24:00
河北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