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1张、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社险缴费凭证、就失业证三项之一)、优先录用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到所报考区进行资格审核。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服务费:45元。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面试递补审核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面试资格审核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109室。
面试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静海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