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泰州市高港区201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结合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附后)。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500元到高港区人社局录用调配科(408室)领取体检通知书。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将取消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