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