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选调体检与考察
选调人员先考察后体检。考察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结束后,由市环保局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环保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