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特勤工作需要分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三)本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刑事犯罪嫌疑、无服刑记录。
(四)具有南通户籍(含县、市、区),年龄20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身高1.70米(含)以上,部队退伍军人须达到高中(含)以上学历,非部队退伍军人须达到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网络维护、无线通信操作技术等特长者,以上要求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