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农村工作部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聘用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农村工作部办理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每月工资总额不低于2000元,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