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开展无锡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日常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职位、职数、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职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二)公开招聘人数:6名。
(三)公开招聘范围:户籍不限。
(四)公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职位要求的相应专业;
5、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直系亲属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服刑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简章:11月2日在中共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崇德倡廉网(www.wuxijw.wuxi.gov.cn)以及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通过无锡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时间:11月4日9:00—11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11月4日9:00—11月14日12:00;交费截止时间:11月14日20:00。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9:00—11:30,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纪委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29—30日9:00—17:00,按公开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面试时间为12月15日,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纪委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录用。
如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空额,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八)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为7个工作日。
(九)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三、联系方式
本简章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1820731 81820728
监督电话:0510—81820841 81822451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