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职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二)公开招聘人数:6名。
(三)公开招聘范围:户籍不限。
(四)公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职位要求的相应专业;
5、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直系亲属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服刑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