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与待遇问题
被聘用人员首次聘用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须聘后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