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兹定于2012年4月10日——2012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对报考灌云县2012年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面试入围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请考生带齐相关证件资料(见附件)在规定期限内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518-88832466(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8-88161067(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2012年公务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身份类别 | 应带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 备 注 | |
应届毕业生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由省及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 ①报考职位要求取得学位的,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还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证书;非本市户籍和生源的往届考生,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或硕士以上学位。 ②夫妻分居两地不受户籍限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的,须提供父母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限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部队出具的随军证明。 ③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同时须提供国家司法考试证书(A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县教育局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报考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 ⑥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学历、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 |
往届毕业生 | 在职人员 |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 | |
2011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 |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局属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 ||
志愿者 |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者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 ||
省选大学生村官 | 报考面向省选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的,如在本县任职的,相关材料同“在职人员”,不在本县任职的,除按照“在职人员”提供材料外,还须提供由任职所在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有关省选大学生村官身份和选聘年份的证明材料。 |
注:1、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委托他人代为复审的,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代委托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