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能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负责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所有申请能源学院的考生的考核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学院根据招生学科情况,成立专家考核组。专家考核组由不少于5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考核组严格按照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院考核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身体健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英语水平
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PETS-5 (WSK)60以上(35岁以下);
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
托福80分以上;
雅思6分以上;
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
第二,向学院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 .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7年1月8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3.向学院寄(送)的申请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本人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厦门大学,进行全日制学习(少民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即可);
(4)加盖硕士阶段就读单位的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6)个人简历(含科研经历)及科研计划书;
(7)身份证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考核前提交);
(10)提供外语成绩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 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四、初审选拔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研究生秘书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院系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两位专家推荐意见、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提出书面的推荐意见并给出成绩。学院根据专家组推荐意见和评审成绩,以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的原则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考核选拔
1.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5 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考核安排
时间: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两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40分。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采取面试方式。学院成立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面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考核时,要求考生准备不少于25分钟的PPT向面试专家组汇报,专家提问15分钟。PPT内容包括:考生基本情况和前期科研成果介绍;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的阐述。且要指派专门的秘书做录音,笔录。
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科研素质、英语口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60分。
六、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要参加考核复试,与普通考生同一考核标准公平竞争。
七、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专家组意见、专家推荐意见、笔试与面试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宁缺毋滥。考核后最终形成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厦门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592 — 2180299。
2.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监察制度。学校相关单位组成若干巡视督查小组,考核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考核现场,在不干扰正常考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进入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方式了解、监督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我院巡视督查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具体负责本院博士生招录考核巡视监察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考核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我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 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单位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博士生考核录取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陆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8353
网址:energy.xm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能源学院和木楼A210室
十、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能源学院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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