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证协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泰州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协会日常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泰州地区户籍,身体健康。
3、年龄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7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沟通协调、行政管理、公务处理的能力。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公证协会(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联系电话:0523-86197889。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二寸同底板正面免冠彩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详细填写《报名表》。报名者应对提交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相关程序
1、资格审核。泰州市公证协会秘书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经岗位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
2、待遇。由协会研究确定。
泰州市公证协会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