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