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女子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师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应聘人员本科或硕士必须有一个阶段毕业于985或211高校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其他要求见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三)接收的毕业生须于2016年 12月 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国外、境外须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6年湖南女子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师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