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选调生种类分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限报1项。工作地区分沿海和山区。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应届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2015年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按照生源地报名。选调过程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届毕业生人选不足时,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具体要求详见我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2015年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参加选调生招考未被录取的,仍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我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