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救助管理站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工作经历。
4、担任科员级及以下职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熟悉文字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师证书,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