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11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院师资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12日9:00-- 11 月28 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 月12日9:00--11 月29 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01-05岗位不设开考比例,06-08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6年12月2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包括笔试、面试和试讲。笔试、面试和试讲按照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cet.edu.cn/)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内容占总分不少于6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根据身份证号查询。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排名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合格人员参加试讲,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3、试讲
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通过的合格人员均参加试讲。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填写时确保邮箱准确),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67(13912298421) 联系人:李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张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