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招聘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6年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人员在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